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八次读书报告会于2024年1月8日下午两点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3级硕士生郑嘉音同学主持,全体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四章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田开友老师和经济法所刘鹏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会首先是纪浩、郑嘉音两位同学首先对税收救济“双前置”制度进行了汇报。马荣欣同学对税务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的进行了一定的考量。白宇丹分享了自己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适用限制的想法。滕芯同学讨论了对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税收行政处罚中的适用问题,并与老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周晶晶同学分析论证了第三人代缴税款债权的破产清偿顺位。金志恒同学讨论了税务强制执行主体设置研究这一主题。赵立然同学对税收程序中“征罚关系”的认定进行了研究。毛筱钰同学讨论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研究问题,详细阐述了读书报告的写作思路、依据、内容。张筱哲同学阐述了自己对于完善税收滞纳金制度的理解。最后,张宸雪子同学对信息
近期,常州大学财税法学科团队担纲编写的《财税法学——学理·案例·实训》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书为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建设重点教材,由常州大学财税法学科负责人田开友教授担任主编,财税法学科重要成员唐步龙教授、李俊英教授和施伟研究员担任副主编,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担任审定人并作序,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导师汤贡亮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原所长刘佐先生分别为该书作序。《财税法学——学理·案例·实训》在编写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我国财税法学在理论研究、制度构成、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公共财产法界定财税法学的学科属性,以领域法学为视角凸显学科的融合,以理财治国观为视野勾勒现代财政制度法治化的基本框架,以发展型财税法的理念展望财税法治的学科方向。全书约65万字,主要包含财税法总论、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财政监管法以及国际税法等内容。该书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多位一体的财税法律体系。在编写过程中,常州大学财税法学科团队依托中国法学会“国家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理事单位的优势,打破学科与学校界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七次读书报告会于2023年12月20日晚在立言楼35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史良法学院2023级硕士生金志恒同学主持,全体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九至第二十一章为内容为报告对象,进行了精彩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唐步龙教授、田开友教授、刘鹏博士担任此次读书会的指导老师,特邀国家税务干部学院郭行月教授、王萌律师出席此次读书会与谈。郭行月教授作为一名从业37年的“税务老兵”,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郭教授认为财税法学是理论密切联系实践的一门学科,要积极调研、锻炼来打开视野和知识面。郭教授在求学伊始一边学习财税,一边自考法学学位,告诫同学们写文章要“动脑筋”,不要害怕批评而不敢去写,以其自身的科研、工作经历让同学们明白写作对于人生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读书、写作积累在平时,更能让人抓住人生中的许多宝贵机会。郭教授分享了其自身的科研经验,指导同学们在进行财税法研究时要大胆涉及税收的“热点”、“难点”,敢为人先。郭教授还指出,
2023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0 日,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3 年年会在江苏南京隆重举行。此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 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农业大学承办。我院田开友教授、李俊英教授、唐步龙教授 和孙博老师受邀带领财税法 22 级、23 级十余名研究生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田开友教授、唐步龙教授和李俊英教授分别围绕“政府性基金收入转 款不专用的限制及其规则”、“立法背景下促进共同富裕的增值税法优化研究”、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点确认辨析”进行了主旨发言,并与其他参会专 家讨论分享。本次会议,财税法学科的研究生们纷纷积极撰写论文并投稿,在会 议优秀论文评选上喜获佳绩:财税法 22 级研究生周莹获得二等奖;财税法 21 级 研究生姜禹汐、财税法 22 级研究生张诗雯、财税法 22 级研究生段安然和财税法 23 级研究生周晶晶四位同学获得三等奖。四位老师带领财税法学科的研究生们与其他参会人员深入交流讨论财税法 理论与实务等内容,增进了学院与财税法学界的联系和友谊,有助于推动我院财 税法学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参加本次学术年会后,财税法学科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写作能力,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六次读书报告会于2023年12月6日晚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3级硕士生毛筱钰同学主持,全体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六至第十八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杨大春老师、孙博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这次读书报告有四位同学从不同角度论述了退税相关的问题,金志恒同学率先发言,他以辽宁万来轮胎有限公司案为例阐述了溢缴税款退还范围界定问题。接下来白宇丹同学探讨了退税时效起算点的确定,并以《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修改为视角。之后赵立然同学论述了代缴税款的第三人适用退税请求权的困境与对策,以李金权诉盐城市地税局案为例,之后马荣欣同学论述了民事法律关系撤销中的退税问题。接下来张宸雪子同学基于纳税人优先理念的分析,探讨了技术开发服务与软件服务的纳税申报争议处理。之后滕芯同学汇报了税务信息公开下的税务机关保密义务,接下来郑嘉音同学汇报了第三人代缴税款所获代位权在破产程序中效力问题,并以王训宇诉律信公司案为例。之后张筱哲同学阐述了我国网络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