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第二十五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暨税务法庭设立、税务审判专业化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成功举行。本次学术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承办,《交大法学》编辑部、《财税法论丛》编辑部参与协办。来自中国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等学术团体和实务部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厦门大学、辽宁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常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2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金杜、左券、普华永道、德勤、安永、毕马威、尤尼泰等涉税服务机构代表共计6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解志韬主持开幕式,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
2024年4月27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公布十届理事会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两委组成人员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从全省50000多名律师中推选出2000多名两委委员,通过公开演讲竞聘等方式最终产生两委主任60名。在此次竞聘中,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兼任副院长徐长明律师被聘为江苏省律师协会十届理事会财税业务委员会主任。徐长明同时兼任民盟江苏省委财税工作委员会主任及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他表示,将在民盟江苏省委、江苏省律师协会及常州大学等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推动江苏省律师协会十届理事会财税业务委员会、民盟江苏省委财税工作委员会、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之间的深度合作。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系由民盟江苏省委与常州大学共建的民盟智库,专注于财税政策领域的参政议政研究,设立于常州大学,是常州大学的正处级建制的实体研究机构。“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系中国法学会指导建设的省部级财税法治智库,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五所著名高校一并被中国法学会认定为“国家财税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通讯员:金志恒、张诗雯)徐长明律师简介:徐长明律师现任江苏财税
4月23日下午,刘佐先生应邀来史良法学院于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会议室开展以“中国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和展望”为题的讲座。我院财税法所田开友教授担任主持人,唐步龙教授、李俊英教授及我院部分研究生同学参与。 刘佐,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自1988年起,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局长秘书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刘老师对中国税制有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曾参与许多税收法规和其他重要税收文件、涉税文件(文稿)的起草和修改;主持多项部级税收科研课题;发表多篇税收研究报告、论文和译文;出版多部税收专著;多项税收研究成果得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财政、税务部门领导肯定,获得部级一等奖,199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刘老师在讲座开始之时便说自己今天是来“讲故事”的,希望能给同学们以论文写作
《财税法论丛》(第18卷)发表我院杨大春副教授、硕士研究生陈心悦的论文,《论百年党史中的人民财政观》此文以人民财政观为主题,对新时代的人民财政观进行展望。该文梳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的人民财政观念变迁,总结了与人民有关的核心内容、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以及五大基本特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新时代人民财政观还面临着民生、公平、权利保护机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该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提出发展经济、社会法治的路径,并围绕税制完善提出了七方面建议。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唐步龙教授的最新力作《企业税务合规研究》(独著)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正式出版。企业税务合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遵守税收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及时申报税务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序地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并接受税务检查的过程。该著作紧密结合新时代背景下企业在税务方面的规范运作和管理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加深了我国税收专项合规方面的知识积累,护航企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