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员会发来感谢函,感谢我校财税法学者在参政议政领域作出的贡献。我校财税法学科唐步龙教授提交的智库成果《税收法定原则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作为重要的参政议政素材,由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员会提交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该参政议政素材被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转化为集体提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提案》递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并予以立案。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1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八次读书报告会于2022 年1月12日上午线上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1级硕士研究生孟凡义同学主持,全体2021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二十二章至第二十四章的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学研究所田开友老师、梁文永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会报告以侯堃同学对税务行政复议期限起算点问题的探究拉开序幕。陈心悦同学以《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例,介绍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度构造。随后,孟凡义同学介绍了税务诉讼中的证明规则及证明标准。孙振元同学在第三人代缴税款资格认定问题上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胡慧玲同学细致分析了偷税罪中的主观故意要件,孙玉璇同学介绍了其对税务诉讼中利害关系人身份认定问题的看法,姜丽娟同学同样对行政裁量基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后,熊丹培同学与大家讨论了税务处理决定与处罚决定的关系。 在读书报告主题发言阶段结束后,同学们进行了自由讨论。大家结合前几期的读书会,针对文章体例和谋篇布局、有关概念的不同看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1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读书会于2021 年12月30日晚上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1级硕士研究生熊丹培同学主持,全体2021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一章的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学研究所唐步龙老师、张海飞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本次读书会报告以孙振元同学对税收核定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探讨拉开序幕,胡慧玲同学从案例切入介绍了税收代位权适用范围的界定。随后,陈心悦同学介绍了我国税收撤销权制度。姜禹汐同学在税收代位权制度实体法律问题上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熊丹培同学对税收核定中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侯堃同学与孙玉璇同学从案例引入探讨了关于滞纳金罚款的税收代位权适用、税收核定征收规则优化的相关问题。 在读书报告发言结束后,唐步龙老师与张海飞老师逐一对同学们的读书报告进行相应的点评,并悉心给予指导。在指导过程中,两位老师指出同学们在研一阶段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唐步龙老师表示同学们在写作时要注意论文各部分之间的内
近日,民盟常州市委员会向常州大学发出感谢信,感谢我校财税法学者在参政议政领域作出的贡献。据悉,我校财税法学科梁文永教授领衔撰写的社情民意《遗产税征收尚存不足亟待完善“开征时间”》、唐步龙位教授领衔撰写的《财税政策改革滞后制约营商环境优化亟待在“十四五”规划中改进》被民盟常州市委员会采纳向上级部门报送,并被江苏省政协采用。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1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读书会于2021 年12月16日晚上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1 级硕士研究生孙振元同学主持,全体2021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六章至第十八章的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学研究所杨大春老师、李俊英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会报告以熊丹培同学对基础民事法律关系消灭后的税收退还问题的探讨拉开序幕,胡慧玲同学介绍了法律原因嗣后消灭的税收返还请求权认定标准。随后,姜丽娟同学从案例角度纳税人税收返还请求权。孙玉璇同学和侯堃同学分享了自己在案例查询、选用方面的经验并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范围的界定与从纳税人权益保护角度看待欠税公告范围问题上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孟凡义同学对纳税人诚实推定权的价值定位和适用选择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孙振元同学探讨了税务信息管理权与保护权的平衡路径的相关问题。杨大春老师与李俊英老师在每位同学的读书报告发言结束后按读书报告内容的关联性分组对同学们的读书报告进行相应的点评,并悉心给予指导。在指导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