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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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成功开展第三次读书报告会

    来源:常州大学财税研究院 日期:2022-11-01 作者: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史良法学院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三次读书报告会于2022年10月26日下午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2级硕士生杨春雨同学主持,全体 2022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七章至第九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孙博老师、杨大春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本次读书报告会以刘可同学对偷税行为主观故意认定问题的研究拉开序幕。邹熙辰同学将避税地经济实质法案对我国反避税规则发展的启发进行分析。周莹同学思考了我国网络司法拍卖税费承担现状,并与两位与谈老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宋欢瑜同学与杨春雨同学分别以广州德发案、淄博万达公司案为例,各自阐述了自己对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问题的见解。尤广平同学以广州德发案为视角讨论了税法司法解释适用的基本原则。段安然同学思考了税收法定主义下的实质课税原则问题。金鑫怡立足国内法律环境,对我国个人的跨境避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李晓钧同学将私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同我国税收诚信体系相结合,欲解决诚实信用原则为何以及如何适用于我国税收诚信体系的问题。最后张诗雯同学紧跟时事,以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阴阳合同”为例研究了实质课税原则对税收规避适用的困境。

    报告会延续上次报告会对形式的创新,在同学们每听完一篇读书报告后先相互讨论,格外浓厚了读书会活跃的学习和研究氛围。孙博老师和杨大春老师对同学们的读书报告逐一点评,从形式到内容每一篇读书报告都事无巨细的耐心指出问题,帮助同学们分析问题所在,并向同学们提供解决思路。两位老师给同学们提出了五个共性的要求:一是文章的标题不能太大,要有问题意识;二是文章的摘要要具体一些,不能写成文章开头,“摘要不是要告诉别人要写什么,而是告诉别人写了什么”;三是要注意文章的表达,措辞要简洁,尽量不要有特长句;四是文章的结构要严谨,论证一定要紧扣主题,不能偏离主题;五是要注意格式规范,特别要重视注释的格式。本次读书报告会师生以线下方式进行了友好交流,老师们的建议更是让同学们受益匪浅,这次读书会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画上圆满的句号。(杨春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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