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7日,以“新时代、新内涵、新金课”为主题的普通高等学校财税法核心课程教学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承办。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常州大学、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等高校和实务界3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我院唐步龙教授受邀参加,并在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对常州大学财税法课程教学现状进行了介绍,认为财税法核心课程在课程性质确认、完善理论支撑、突出专业特色和理论实践衔接等方面还存在改进空间,并对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未来财税法课程教学计划进行了介绍,涉及教材编写、专业知识要求、财税法专业研究生和法律硕士培养等方面。唐教授的交流发言受到了主持人及与会专家的好评。
为提高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质量,确保硕士研究生顺利取得硕士学位,2023年2月22日下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学研究所于立言楼355会议室开展2020级财税法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组成员由财税法学导师组组成,2020级全体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本次预答辩,2021级与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进行观摩学习。本次预答辩要求同学们利用十分钟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汇报,主要包括简要陈述学位论文的写作进展,重点提出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预答辩组的各位老师在听取各位同学的陈述后,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强调在丰富完善学位论文主体内容的同时需注重论文写作格式的规范性。最后,预答辩召集人田开友教授对2020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顺利完成提出殷切的期盼与美好的祝愿。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对硕士学位的取得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检验硕士研究生学术能力与综合素养的有效途径。此次预答辩工作为日后的论文送审环节与正式答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昨天上午,惊闻志昌可能意外离世的噩耗,难以置信。音讯不通,不祥之感如乌云圧顶。辗转打听,得知志昌家在常州的住址,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登门确认。车辆甫经上道,即获志昌的内弟电话,告知前天(1月22日,大年初一)傍晚,志昌在济南老家的公路边突遭酒驾车祸,戗伤严重,无力回天,当夜不幸离世了。俄倾,志昌爱人电话又至,伤恸不已。耳听并不为虚,一切已成定局。除了头晕目眩,泪珠滚落,我无言了。酒驾为祸之烈,切身之痛,痛彻心扉。志昌和我初识于2018年3月27日,常州大学财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入学面试。因为是在硕士毕业十年之后,改换专业,重新求学。强烈的求学精神和流利的外语水平,使得志昌与众不同,脱颖而出。入学后,经梁文永老师引荐,志昌选择我做指导老师,开始了亦师亦友的时光将近五年来,无论是在读期间,还是毕业之后,志昌始终如一,和我,和师兄弟都保持着密切联系。虽然入学不是最早,但是年龄最大,做事沉着稳重,同学们都尊称他为志昌哥。三年学习生涯里,在我武进宿舍的师生读书、在武进图书馆冬日暖阳下的论文讨论、在凛冽的寒风中赴西太湖论文预答辩、在酒店聚餐时的举杯说笑,志昌都积极认真,热情诚恳,坦率幽默,宽容大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史良法学院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八次读书报告会于2022年1月15日下午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2级硕士生李晓钧同学主持,全体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二十二章至二十四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梁文永老师、田开友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报告会以宋欢瑜同学基于大连辽渔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行政纠纷案探讨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问题拉开讨论序幕。尤广平同学根据信阳九安昌平置业有限公司税务行政管理案的分析对税务行政诉讼中的“清税前置”制度进行分析研究。杨春雨同学也对税务强制执行主题设置的完善问题进行探究。随后,金鑫怡同学对我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进行了探析。周莹同学则研究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现实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刘可同学基于光宏房地产开发公司税务行政管理案,展开了对税收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要件之认定的研究。李晓钧同学则讨论的是我国税务行政处罚中“首违不罚”的制度困境。接着,是张诗雯同学针对“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进行了研究。而后邹熙辰同学紧跟时事,同样也针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史良法学院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七次读书报告会于2023年1月4日下午在线上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2级硕士生段安然同学主持,全体2022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一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张海飞老师、唐步龙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报告会以邹熙辰同学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与“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拉开讨论序幕;段安然同学与邹熙辰同学的主题相似,引用广州德发案为例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时正当理由认定问题来进行研究;杨春雨同学以郑州市稽查局、手拉手公司税务行政管理案为例,对设立纳税担保有赖纳税机关单方认可制度进行思考,与老师和同学们展开了讨论;刘可同学和周莹同学都是对税收代位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理论分析;金鑫怡同学基于对新疆瑞城案的思考,对税收核定中纳税人权利保护进行研究;李晓钧同学针对再审德发案为例,对税收核定的困境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张诗雯同学则是对纳税人诚实推定权入法进行探析;最后宋欢瑜同学立足邵阳金宇公司与北塔地税局案,将税收保全制度与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