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公布十届理事会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两委组成人员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从全省50000多名律师中推选出2000多名两委委员,通过公开演讲竞聘等方式最终产生两委主任60名。在此次竞聘中,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兼任副院长徐长明律师被聘为江苏省律师协会十届理事会财税业务委员会主任。徐长明同时兼任民盟江苏省委财税工作委员会主任及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他表示,将在民盟江苏省委、江苏省律师协会及常州大学等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推动江苏省律师协会十届理事会财税业务委员会、民盟江苏省委财税工作委员会、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之间的深度合作。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系由民盟江苏省委与常州大学共建的民盟智库,专注于财税政策领域的参政议政研究,设立于常州大学,是常州大学的正处级建制的实体研究机构。“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系中国法学会指导建设的省部级财税法治智库,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五所著名高校一并被中国法学会认定为“国家财税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通讯员:金志恒、张诗雯)徐长明律师简介:徐长明律师现任江苏财税
4月23日下午,刘佐先生应邀来史良法学院于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会议室开展以“中国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和展望”为题的讲座。我院财税法所田开友教授担任主持人,唐步龙教授、李俊英教授及我院部分研究生同学参与。 刘佐,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自1988年起,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局长秘书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刘老师对中国税制有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曾参与许多税收法规和其他重要税收文件、涉税文件(文稿)的起草和修改;主持多项部级税收科研课题;发表多篇税收研究报告、论文和译文;出版多部税收专著;多项税收研究成果得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财政、税务部门领导肯定,获得部级一等奖,199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刘老师在讲座开始之时便说自己今天是来“讲故事”的,希望能给同学们以论文写作
《财税法论丛》(第18卷)发表我院杨大春副教授、硕士研究生陈心悦的论文,《论百年党史中的人民财政观》此文以人民财政观为主题,对新时代的人民财政观进行展望。该文梳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的人民财政观念变迁,总结了与人民有关的核心内容、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以及五大基本特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新时代人民财政观还面临着民生、公平、权利保护机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该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提出发展经济、社会法治的路径,并围绕税制完善提出了七方面建议。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唐步龙教授的最新力作《企业税务合规研究》(独著)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正式出版。企业税务合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遵守税收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及时申报税务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序地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并接受税务检查的过程。该著作紧密结合新时代背景下企业在税务方面的规范运作和管理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加深了我国税收专项合规方面的知识积累,护航企业持续发展。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八次读书报告会于2024年1月8日下午两点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3级硕士生郑嘉音同学主持,全体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四章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田开友老师和经济法所刘鹏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会首先是纪浩、郑嘉音两位同学首先对税收救济“双前置”制度进行了汇报。马荣欣同学对税务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的进行了一定的考量。白宇丹分享了自己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适用限制的想法。滕芯同学讨论了对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税收行政处罚中的适用问题,并与老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周晶晶同学分析论证了第三人代缴税款债权的破产清偿顺位。金志恒同学讨论了税务强制执行主体设置研究这一主题。赵立然同学对税收程序中“征罚关系”的认定进行了研究。毛筱钰同学讨论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研究问题,详细阐述了读书报告的写作思路、依据、内容。张筱哲同学阐述了自己对于完善税收滞纳金制度的理解。最后,张宸雪子同学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