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七次读书报告会于2023年12月20日晚在立言楼35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史良法学院2023级硕士生金志恒同学主持,全体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九至第二十一章为内容为报告对象,进行了精彩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唐步龙教授、田开友教授、刘鹏博士担任此次读书会的指导老师,特邀国家税务干部学院郭行月教授、王萌律师出席此次读书会与谈。郭行月教授作为一名从业37年的“税务老兵”,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郭教授认为财税法学是理论密切联系实践的一门学科,要积极调研、锻炼来打开视野和知识面。郭教授在求学伊始一边学习财税,一边自考法学学位,告诫同学们写文章要“动脑筋”,不要害怕批评而不敢去写,以其自身的科研、工作经历让同学们明白写作对于人生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读书、写作积累在平时,更能让人抓住人生中的许多宝贵机会。郭教授分享了其自身的科研经验,指导同学们在进行财税法研究时要大胆涉及税收的“热点”、“难点”,敢为人先。郭教授还指出,
2023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0 日,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3 年年会在江苏南京隆重举行。此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 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农业大学承办。我院田开友教授、李俊英教授、唐步龙教授 和孙博老师受邀带领财税法 22 级、23 级十余名研究生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田开友教授、唐步龙教授和李俊英教授分别围绕“政府性基金收入转 款不专用的限制及其规则”、“立法背景下促进共同富裕的增值税法优化研究”、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点确认辨析”进行了主旨发言,并与其他参会专 家讨论分享。本次会议,财税法学科的研究生们纷纷积极撰写论文并投稿,在会 议优秀论文评选上喜获佳绩:财税法 22 级研究生周莹获得二等奖;财税法 21 级 研究生姜禹汐、财税法 22 级研究生张诗雯、财税法 22 级研究生段安然和财税法 23 级研究生周晶晶四位同学获得三等奖。四位老师带领财税法学科的研究生们与其他参会人员深入交流讨论财税法 理论与实务等内容,增进了学院与财税法学界的联系和友谊,有助于推动我院财 税法学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参加本次学术年会后,财税法学科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写作能力,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六次读书报告会于2023年12月6日晚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3级硕士生毛筱钰同学主持,全体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六至第十八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杨大春老师、孙博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这次读书报告有四位同学从不同角度论述了退税相关的问题,金志恒同学率先发言,他以辽宁万来轮胎有限公司案为例阐述了溢缴税款退还范围界定问题。接下来白宇丹同学探讨了退税时效起算点的确定,并以《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修改为视角。之后赵立然同学论述了代缴税款的第三人适用退税请求权的困境与对策,以李金权诉盐城市地税局案为例,之后马荣欣同学论述了民事法律关系撤销中的退税问题。接下来张宸雪子同学基于纳税人优先理念的分析,探讨了技术开发服务与软件服务的纳税申报争议处理。之后滕芯同学汇报了税务信息公开下的税务机关保密义务,接下来郑嘉音同学汇报了第三人代缴税款所获代位权在破产程序中效力问题,并以王训宇诉律信公司案为例。之后张筱哲同学阐述了我国网络主播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五次读书报告会于2023年11月23日晚上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3级硕士研究生马荣欣同学主持,全体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三至第十五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田开友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会分两个阶段。第一各阶段是在场同学分享五次读书会以来自己的收获与不足,并分别针对读书会的完善提出建议。在场同学普遍反映在两方面有所收获:第一,在日常学习中,通过阅读《税法基础理论》和筹备读书报告,既增加了文献阅读量,又丰富了税法理论体系。第二,论文写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升,例如选题能力有所提升,对摘要、关键词和论文框架有了进一步的理解。随后田开有老师针对同学在学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分别一一回应。读书会的第二阶段是11位同学汇报本次的读书报告。张宸雪子、马荣欣、白宇丹、赵立然、藤芯、周晶晶、纪浩等7位同学分别从不同视角报告了税收优先权的学习心得。金志恒、毛筱钰、张筱哲等3位同学分别对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一次读书报告会于2023年11月8日晚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史良法学院2023级硕士生纪浩同学主持,全体史良法学院2023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至第十二章为内容为报告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唐步龙老师、张海飞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本次读书报告会以金志恒同学结合刘玉秀案对溢缴税款返还请求权的时效规定的研究拉开序幕。赵立然同学以黄开顺诉国家税务总局案为参考阐述了我国税收追征期的时间节点及期限时长研究。马荣欣同学基于黄沙坪铅锌矿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对破产清算程序中“新生税款”性质的认定进行了论述。滕芯、纪浩和白宇丹三位同学均就税收追征期间的立法缺陷和完善建议在不同角度进行了报告。毛筱钰同学对纳税人非过错情形下税款追征期制度研究进行了汇报。张筱哲、郑嘉音二位同学结合王训宇案都对第三人代缴税款行为的法律效力、法律性质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接着,周晶晶同学以金宝利案为例对破产程序中的税收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冲突与协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