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
台湾财税法学界泰斗、中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华盛顿大学博士后研究员。现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终身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税法、竞争法及法学方法论,出版有《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学方法与现代税法》《债法各论》《债法总论》《债之概念与债务契约》等学术专著。
现任东吴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为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前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委。1981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士学位),1984年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博士班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著作:《税务诉讼之诉讼标的》、《税法总论》、《行政诉讼法》、《税法之基本原理》、《行政罚法》、《国际税法》、《法理学》、《现代财税法基本原理》。学术顾问东吴大学专任教授陈清秀担任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