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览

    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发展规划

    (2015-2024)

    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下称“研究院”)是常州大学在有关部门支持下设置的独立建制实体研究机构,是国内首家财税法领域的实体研究机构。依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的内外部学术资源和政策资源,在民盟和中国法学会双重指导下,通过十年的努力,将研究院打造成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领域的国家级财税法治专业智库。

    一、成立背景

    根据中央要求,中国法学会组建包括财税法治研究方阵在内的14个法治研究方阵。法治研究方阵的组建是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通过研究会联合实体性科研机构的方式实现法治研究领域的协同创新。对于研究方阵,中国法学会将在重点课题研究和举办高端论坛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着力将其建设成本领域最高水平的高端智库。

    经中国法学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研究,常州大学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其他五家法科院校一并获批成为中国法学会“国家财税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的总体部署,作为财税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常州大学全面履行“财税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与有关部门联合设立财税法治实体研究机构,设立研究院专项基金,助推相关课题的研究,积极支持开展重大学术活动,办好“财税法治30人论坛”和相关高端学术论坛,在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自主设置“财税法”二级学科,并在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中增设财税法学课程。

    史良法学院的所有学术和政策资源均由法学院和研究院共享共建。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由常州大学与民盟共建,是中国首个以民主党派早期领导人名字命名的法学院。学院具有较强的专业特色,强调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学校得到民盟中央、中国法学会的关心和支持,被指定为民盟与中国法学会协同创新的试点单位。

    研究院在海内外广纳英才,公开招聘多名财税法领域、财政税收领域及其他相关领域的教授、副教授及博士(后)组成研究团队。学校出台专项政策重点扶持财税法学科发展,全面提高财税法教师团队的专业素质,形成卓越教学团队;吸引其他专业有条件的博士、教授向财税法学科转型,构建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学术素养较为深厚的研究队伍;聘请国内外一流财税法专家作为常州大学特聘教授,组建特聘教授带领下的财税法学术团队。

    二、指导思想

    研究院秉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税法治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等学术理念,坚持理财治国观、公共财产法论和领域法学等理论,以财税法治作为研究对象,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加强财税法学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为党和国家财税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对当前财税法治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战略研究,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总体目标

    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制度建院、开放办院、文化兴院”的办院方针,紧盯财税法治领域的重大战略问题,建设国内首家党和国家财税法治决策领域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打造“国际知名、国家认可、社会公认、国内领航”的中国财税法治政策研究领域的“第一智库”,成为国内继北大、厦大、江西财大之后,第四家自主设置财税法二级学科硕士点的高校,跻身国内财税法治研究第一梯队。

    四、具体目标

    按照面向党和国家、面向社会与市场、面向国际和未来的原则,确定三个主要目标:

    (一)致力于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中央及全国工商联的科学决策与参政议政服务,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相关司法建议,就中国财税法治领域及财税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战略咨询与对策建议。

    (二)致力于为国家、政府、社会、市场提供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科研服务,研究财税法治领域及财税法治发展过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和长期性重大问题,促进重大战略研究成果的政策转化与实践指导。

    (三)致力于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法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创建财税法治领域的国际交流平台,促进提升中国财税法治研究在国际财税法治研究领域的国际对话能力,实现财税法治发展的“中国梦”。

    五、总体思路

    整体覆盖、重点跨越、协同创新、综合发展,实现全面加强与重点突破、彰显特色与整体提升的统一。

    (一)整体覆盖。根据中国财税法治建设与发展需要,跟踪党和国家有关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实现研究领域的全方位、宽视野、综合化,实现重大战略问题的全覆盖。

    (二)重点跨越。通过研究方法和技术创新,实现研究水平与服务决策能力质的跨越。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的领导下,承接或参与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战略研究,在个别领域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协同创新。密切与人大、政府、政协、学校、企业等方面的联系,加强科研合作,拓展研究领域,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密切与各地财税法治教学、研究机构的联系,成为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下属的实体支持机构,推进财税法治教学、研究队伍全国一盘棋的大格局,促进整体水平提升;加强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院校财税法研究机构的协作,适时推出访问学者、“研究生互访计划”等教学科研合作项目,促进学科交叉、功能互补,提高综合研究问题、研究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综合发展。推进法学教育核心课程改革进程,推动财税法课程进入法学必修课体系;面向国家需要强化财税体制的宏观政策和法治发展战略研究,开展透明预算的监测和督导评估研究工作,地方政府信用评估与评级的制度研究工作;建立海外学术交流平台等等。

    六、工作举措

    积极研究,推动财税法学进入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体系;建设财税法治战略研究专业网站;适时创建《财税法治战略研究》系列出版物;面向本科法学专业开设“财税法”校内必修课;建设“中国财税法治战略数据库”,形成国内比较权威的财税法律信息中心;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政府法制、财政、税务、审计等财税法治相关单位建设一批“教学实践基地”、“财税法治战略协同研究基地”、“研究成果试点示范基地”等学术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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