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3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预通知秘书处财税法学研究会今天重要通知各位理事、会员:经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第3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将于2021年9月11日至1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由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一、会议主题“十四五”时期国家财税法治的新愿景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税法治的重要论述2.财税法治体系中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研究3.“十四五”规划中的财税法律与政策问题4.“税法总则”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5. 财税法与民法典的协调及衔接二、会议时间2021年9月11日(周六)全天、12日(周日)上午。9月10日(周五)下午开始报到。三、会议形式在银川市和北方民族大学有关防疫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届年会原则上采取现场与线上相结合、以现场为主的方式。由于疫情防控无法现场参会的理事、会员以及嘉宾,可线上参会。四、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2.年会论文的篇幅不限,但需提供1000字左右的摘要。3.年
关于召开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换届大会暨2020年度年会的通知各会员单位及会员代表:金融与财税法治进程的推进,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大局。面对金融财税法领域中的各种新问题,为了更好的维护人民权益,必须对现行金融与财税领域的立法进行反思,在立法上加强对金融行业经营者权利的限制,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并加强对税收权和国有财产处置权行使的规范与控制,使得包括财政资金在内的国有财产,切实服务于平等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目的的实现。为此,经商请省法学会有关领导,我们特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金融财税法治创新”为主题,召开研究会理事会换届大会暨2020年度年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1.财税法基础理论的创新2.金融法基础理论的创新3.财税法理论前沿问题4.金融法理论前沿问题5.《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疑难问题6.公共财政资金预算、使用和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请各位理事、会员围绕上述主题,积极撰写论文。二、会议时间和地点外地与会人员报到时间:2020年12月25日(周五)14:00-20:00;本地人员报到时间12月26日早上8:0
2020年10月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刘剑文教授莅临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史良法学院,且与财税法学科的教师进行了亲切座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曹义孙院长对刘剑文教授专程莅临史良法学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鼓励大家抓住难得的机会向刘剑文教授请教学术规划和学科发展建设,早日实现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学科所确立的“省内领军、国家领先、国际知名”之目标定位。财税法研究所所长田开友教授就财税法学科当前所取得的主要成效、现实问题以及发展建设设想逐一向刘剑文教授进行了汇报。刘剑文教授充分肯定了财税法学科在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同时也对现实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并提出了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此次座谈会还就新进教师的科研规划、硕士研究生培养、财税法教材建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者受益匪浅。本次座谈会由田开友教授主持,财税法学科梁文永教授、李俊英教授、唐步龙教授、杨大春副教授、孙博博士、张海飞博士等参加座谈会。
7月7日上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研究所召开线下汇报交流会议。会议由杨大春老师主持,田开友教授、梁文永教授、孙博老师以及2019级全体财税法研究生、2017级研究生陈正翼参加了此次汇报交流活动。汇报交流持续召开数个小时。《税法成案》课程的任课教师杨大春副教授首先对《税法成案》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向参会教师作了一个简要汇报。其次是2019级全体财税法研究生依次向参会老师汇报了课程作业。四位老师分别对同学们的课程作业做了详细的点评,并提出了仍需改进的建议。吴恺同学还对本学期的教学方法提出了建议。最后,老师们提议多召开此类交流会议,以此更好地促进研究生的学习进步。
因疫情影响,经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2020年全国学术年会暨第3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改在2020年12月于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一、会议主题: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财税法治创新1.突发紧急事件的财税法应对机制2.“税法总则”的可行性评估及基本思路3.反避税的国际合作与协调二、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9日(周六)全天、20日(周日)上午。12月18日(周五)下午开始报到。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2.年会论文的篇幅不限,但需提供1000字左右的摘要。3.年会论文请在2020年11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秘书处和会务组,接收邮箱:caishuifa2020@sina.com。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论文”。5.研究会理事和会员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