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史良法学院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六次读书报告会于2022年12月7日下午在立言楼375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2级硕士生张诗雯同学主持,全体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六章至第十八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李俊英老师、梁文永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本次读书报告会首先由宋欢瑜同学以“国税总局北京西城税务局等与刘玉秀案”为例,对课税基础事实灭失后纳税人税款返还请求权进行研究拉开序幕。刘可同学以同一案件为例,从另一角度切入,对嗣后无法律依据下退税请求权制度的困境与突破进行分析。杨春雨同学则以“白路公司诉江苏省地税局、常州市地税局案”为例,对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思考,与老师和同学们展开了讨论。段安然同学和金鑫怡同学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理论分析。周莹同学聚焦于“高净值人群”,对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李晓钧同学立足税务稽查现状,对跨区域税务稽查的执法困境进行了研究。张诗雯同学基于同一现状,研究了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完善途径。尤广平同学立足于“以数治税”的背景,对纳税人信息权益的保护的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邹熙辰就纳税人信息公开的风险防范进行了探析。
本次报告会除了由李俊英老师和梁文永老师担任与谈老师外,唐步龙老师也参与了会上的交流。夏纪森副院长和田开友老师旁听了本次读书报告会。报告会上夏纪森副院长肯定了同学们借助案例对问题展开研究的学习方法,提出对于研究对象应当从不同的视角去看待,建议同学们广泛涉猎各种理论著作。李俊英老师表示第六次读书报告会的时间节点十分重要,并提出了三点要求:1.建议同学们脱稿汇报,培养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2.在每位同学汇报完后给予鼓掌,因为我们不仅要在读书报告会上互相学习,还要做到学术与人格的统一;3.在每位同学进行汇报时,要静下心来聆听和思考。梁文永老师着重强调了读书报告的目的首先是形式训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提炼出一个好的题目,题目是对研究对象的高度凝练和浓缩,必须准确界定研究对象,其次研究对象必须具有研究价值。梁老师还指出逻辑的重要性,文章标题与一级标题之间,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之间必须具有逻辑依据,即上下级标题之间必须紧密联系,下级标题具有支撑上级标题的作用。
在三个多小时的读书报告会中,两位老师对每位同学的读书报告逐个点评。老师们不仅肯定了同学们这次读书报告成长与进步,也指出了同学们现阶段的问题所在,同时对同学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学们也都表示在读书报告会中受益颇多。最后,与会老师希望同学们不忘读书报告会举办的初心,继续办好每一次读书报告会。(张诗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