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综合新闻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常州大学财税研究院 日期:2022-04-26 作者: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常州大学简介








    魅力常州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繁荣、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常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78年,现已建成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2020年,学校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居全国第129位,在武书连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居第150位。
    学校设有21个学院,有全日制本科生206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900人。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素质优良。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13人,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达66%。
    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科特色较为鲜明,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农学、教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拥有省优势学科2个、省“十三五”重点学科7个,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在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10个学科上榜。
    学校突出自主创新,全面推行“顶天立地”有效科研,“十三五”以来,学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银奖1项、全国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省部级和行业科研成果奖项98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303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17项;被SCI、EI、CPCI、CSSCI等收录学术论文3400余篇,获发明专利授权2000余件。


    美丽常大







    史良法学院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是以从常州走出去的我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社会活动家史良先生的名字命名的法学院。史良法学院始于1994年设立的经济法专业,2014年6月民盟与常州大学共建成立史良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特色和强大活力的学院。现任院长为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曹义孙教授。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财税法学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增设民商法学、刑法学两个硕士点。在校研究生108人、本科生688人。学院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个,校级研究机构11个。其中,“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五所著名高校一并被中国法学会认定为“国家财税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近五年来,获批国家级课题15项(重点两项),省部级课题近30项,承接地方立法、法治评估课题若干项。


    01

    招聘条件




    1.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博士学位、副高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 其他高端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02

    招聘专业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财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关系、国际经济法)等。

    03

    引进人才类别及学术水平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第一类:国际著名学者等杰出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发达国家和地区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人才。
    第二类:A级领军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 1)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 1)、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及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
    第三类:B级领军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级人选及同层次水平的人才。
    第四类:拔尖人才。
    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及同层次水平的人才;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培养过 1 届博士研究生;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及同层次水平的人才。或为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已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具备优异的发展潜力,引进后有望在聘期内获得第三类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或项目。
    第五类:骨干人才。
    A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有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4 篇及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4 篇及以上或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的论文被 SSCI/A&HC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1 篇及以上。
    B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有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3 篇及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3 篇及以上或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的论文被 SSCI/A&HC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1 篇及以上。
    第六类:专业后备人才。
    A类:取得世界排名前 200 位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近一年世界 200 强高校和不列入排名范围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或 ESI 排名前 1‰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2 篇及以上。
    B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工程技术、体、卫、艺、小语种等专业人才,原则上可以放宽至硕士研究生。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2 篇及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2 篇及以上。

    二、六类人才待遇

    04

    联系方式




    具体招聘时间与程序、有关待遇、特别提示等请登录常州大学官网搜索《常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如有意向,请通过“江苏省人社网”进行网络应聘同时将简历投递学院招聘邮箱。
    联系人:法学院办公室杨老师;学校人才科樊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0108;0519-86330618
    联系邮箱:fz@cczu.edu.cn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022年4月

    END

    素材来源:史良法学院

    排版:钱桢

    审核:陈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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