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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开展第九次读书报告会

    来源:常州大学财税研究院 日期:2021-04-09 作者:

    202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开展第九次读书报告会
      为切实提升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02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读书会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下午召开。此次读书会由 2020 级硕士生王敏婕同学主持,202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增值税比较研究》第六章至第七章为主题,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学研究所杨大春老师、唐步龙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本次报告会朱丽珍、陈开东以及吴菲这三位同学在选题上存在着共通之处,皆是对增值税抵扣问题的研究,故老师们将这三位同学的报告一起进行了点评。杨老师指出读书报告的目是训练、提高税法知识与论文写作能力,写作时应注意注意细节:文章前后要照应,如后文有“启示”,前文也应有“借鉴”。程度副词的使用也要谨慎,且既然所读书目为《增值税比较研究》,那么文章中可写国内与国际的比较,并注明所读外文资料。唐老师也指出要注意细节问题,语言表达与符号使用要规范、准确。唐老师还指出同学们可以多看看有关刊物的格式,要将格式规范化,如“中图分类号”的使用。吴洁同学对欧盟数字服务增值税课征的适用原则进行解析,并梳理归纳对中国的有关借鉴。老师们指出吴洁同学的选题很好,目前关于数字税征多征少的问题是研究重点,但难点在于没有足够的法律规定与案例可供详细分析。王敏婕同学提交了关于经济数字化背景下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出口的税制研究,老师们指出我们研究的内容还是要与法律有关,不可偏离研究方向。如关键词中要能反映出研究的是财税法的内容,而非经济法等其他内容。最后,段雨君、韩屹、龚家琪三位同学的读书报告都是与目的地原则相关的,故三位同学统一进行报告。杨老师点评指出摘要不能写成文章的“引言”,而是要写核心创作思想。比如田开友老师之前就说过:“摘要不是要写什么,而是写了什么”,写摘要时不是写我们将要写什么,而是写我们已经得出的结论。老师们还指出写作时阅览的文献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如参考文献中的作品最好是耳熟能详的学术研究者的研究成果,能够反映出自己所写文章的主题。

      在近三个小时的报告会中,师生共同进行了友好的学术交流,同学们在与谈老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学习了学术写作与研究,圆满结束了本次读书报告会。(王敏婕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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