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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常州大学财税研究院 日期:2021-04-02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税收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深入推进。编写《中国的税收法治建设》,全面回顾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收法治建设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
    (二)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进行专门部署。税务总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促进民法典的精神在税务系统得到深入贯彻。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总局积极配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宣传解读,将其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规划,狠抓贯彻落实。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等予以明确。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落实2019年出台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从总局到省、市、县局成立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2020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6万亿元。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制发文件明确严禁违规揽税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确保减税降费红利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二)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2020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3.68万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同比下降2.6%,圆满完成财政预算安排的税收收入目标。全年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下降0.82个百分点,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减轻。全年组织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等4.5万亿元。
    (三)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持脱贫攻坚,制定并及时更新发布包括110项优惠政策在内的《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研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措施,推动延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提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税收政策,研究出台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配套税收政策,落实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和北京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
    (四)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1个国家和地区。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58份,累计发布税收指南104份,助力企业“走出去”。成功举办“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视频会议,取得15项最新成果,在国际税收治理中提出中国方案。2020年办理出口退(免)税14549亿元,有力促进了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三、健全税收法律规范体系
    (一)积极推动相关税种立法。18个税种已实现立法11个,2020年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施行,其他税收立法积极推进,构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取得重大进展。
    (二)持续规范税务规章管理。按照修改后的《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起草、审查、听取意见、清理等制度规定,提升税务规章质量。根据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规范执法。
    (三)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格执行修改后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全年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24件。
    四、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一)完善优化服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2部门制发《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创新改革服务举措。接续第七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214个税费事项可网上办理,其中203个可全程网上办,纳税网上申报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世界银行《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的全球营商便利度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31位,其中“纳税”指标排名实现“三连升”。
    (三)健全税费服务设施。按照职能统一、基本设施统一、功能区域划分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统一的原则,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2020年底,全国电子税务局用户已达6450多万户。
    五、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一)强化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发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税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融入部门联合“一盘棋”。税务、海关、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精准打击,严惩涉税违法行为,2020年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1.72万户。
    (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探索“信用+风险”监管方式,适应疫情防控要求降低抽查比例,助力复工复产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税警协作平台”完成开发部署,“涉税案件资金网络查控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持续优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战法,进一步提升打击质效。
    (三)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立统一的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记录管理平台,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嵌入金税三期工程信息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建立约谈(询问)室,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见效。
    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不断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建立健全“一户式”管理机制,实行“1+1+5”制度方案,强化一体化监督、系统性改革,以立体化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专票电子化改革顺利推进,高质量运行。部署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自查和“回头看”;建立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工作机制,常态化监控31项风险事项;部署开展违规征税收费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收入质量监控机制,组织开展收入异常疑点数据核查,坚决查处违规征税收费行为;持续公示举报投诉,在税务总局官网公布16期违法行政行为和第三方涉税收费举报投诉办理情况。
    (二)持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20年累计完成1000余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税务总局累计开展26名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2020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完成1000余个财务收支审计和2500余个专项审计。充分发挥特派办督审职能作用,6个特派办对13个省税务局开展了督察审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积极稳妥全面推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将税务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前移,尽力将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二)持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信信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八、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实施素质提升“1115”工程,培养1百名税务战略人才、1千名税务领军人才、1万名业务骨干人才、5万名岗位能手,构建起“金字塔”式的人才梯队。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截至2020年底,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5407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三)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促进税务人员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九、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一)强化税收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纳税人学堂建设,打造税收法治文化实体阵地。
    (二)加强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将税收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编写《税法教育读本》系列辅导教材,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办好青少年税法学堂,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税法、了解税法,从小树立依法纳税意识。
    (三)营造诚信纳税氛围。积极落实《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定期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使尊法守法成为纳税人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2020年,18.6万户次A级纳税人享受了发改、财政、商贸、环保等领域便利化服务激励措施。
    一年来,税务总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要求相比,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和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收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二是少数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三是税收法治专门人才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四是普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起步之年,税务总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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