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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法研究所 2020 级硕士研究生顺利开展第四次读书报告会

    来源:常州大学财税研究院 日期:2020-12-10 作者:

    财税法研究所 2020 级硕士研究生顺利开展第四次读书报告会

      为切实提升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02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四次读书会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下午召开。此次读书会以《税法基础理论》第十三至十六章的内容为研习对象,读书会由陈开东同学主持,全体 202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财税法研究所李俊英教授、张海飞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本次报告会以朱丽珍同学对我国第二次纳税义务制度进行研习并分享其对于该项制度的构建之思考展开序幕,李俊英老师对此作出点评,并指出同学们共同存在的问题,如对于文献查找的能力不够,论文所参考的文献老旧等。吴洁同学通过一个税收返还的案例对我国纳税人税收返还请求权进行了论述。张海飞老师指出其文章大致意思表示清晰,但其中重点部分需要加强拓展讨论。李俊英老师指出文章的题目宽泛,摘要部分的写作需要加强训练,并提出同学如果想要用案例引入所讨论的问题时,应当选取典型案例或者多个案例归纳分析。韩屹同学对企业破产清算中税收优先权进行了分析,李俊英老师指出其文章结构不够紧密,同学们在每一次写作中应当加强文献阅读,学习其论文的写作方式,逐步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陈开东同学对税收返还请求权的含义等问题进行研究,通过立法和实务现状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张海飞老师指出了陈开东同学的文献不够权威的问题,李俊英老师对论文的题目宽泛,缺少问题导向;应该进行类案归纳,梳理问题,并对小标题的提出了修改意见。随后是段雨君同学,她提出了对税收滞纳金性质的司法实践影响及法律制度完善。张海飞老师对其英语摘要提出了点意见,并教大家如何使用英语的数据库,还指出了她论文的题目可以加聚焦。李俊英老师则是指出了该性质在税收征管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成了定论,并指出段同学论文的优点,结构比较完整。龚家琪同学的论文是税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张海飞老师提出了自己对于担保物权与税收优先权冲突的一些看法;李俊英老师认为段同学的论文整体很好,但逻辑上有点别扭、在评价的部分没有展示自己的观点以及没有解决提出的问题。李俊英老师表扬了王敏婕同学从案例入手,并且该案例比较经典,题目的范围刚刚好,但后面的部分有点不聚焦,有点分散。最后一位是吴菲同学的论文,她研究的同样是税收优先权,但她是从税收优先权的角度分析公法之债和私法之债的效力冲突问题。李俊英老师觉得题目不够简洁,不够新颖,但结构完整,并提出了自己对该问题的观点。

      最后李俊英老师指出了大家的惯性问题,文献查找的能力有待提高、论文题目不够简洁,提醒同学们要多留意核心期刊,多学习优秀的论文。张海飞老师则教大家如何更好的利用外文文献。本次读书研讨会就此圆满结束,大家收益良多。(陈开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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