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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财税法学科智库成果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重要批示

    来源:常州大学财税研究院 日期:2020-06-03 作者:

    我校财税法学科智库成果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重要批示

    近日,民盟中央向常州大学发出感谢信,感谢我校财税法学者在参政议政领域作出的贡献。据悉,我校梁文永教授在疫情期间起草的《关于完善境外人士来华工作有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作为重要的参政议政素材,被民盟中央采纳,并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该份建议重点就进一步完善境外人士来华工作有关财税法律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财税法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支柱,我校高度重视发展财税法学科,围绕财税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在有关上级部门指导下,建立了“一所两院”的学科发展体制,即在史良法学院财税法研究所基础上,先后建立了以下“两院”,分别对应 1 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 1 个省级科研平台:

    ——在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的支持下,我校于 201510 建立了具有处级建制的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由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兼任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我校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是国内首家财税法领域的实体研究机构。2016 5 14 日,原司法部副部长、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兼副会长张苏军同志参加了研究院的揭牌仪式,勉励要将研究院打造成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领域的国家级财税法治专业智库。

    ——在民盟中央、民盟江苏省委等有关部门支持下,民盟江苏省委依托我校财税法学科优势,将财税政策领域的参政议政智库机构“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 设于常州大学。2019 11 26 日,民盟江苏省委会与常州大学共建的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在我校揭牌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张平,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江苏省委主委、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胡刚,民盟中央宣传部部长曲伟,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民盟江苏省委专职副主委吴胜兴,民盟江苏省委秘书长唐双辰、办公室主任于永芳,常州市副市长、民盟常州市委主任许峥,民盟常州市委专职副主委张翠娥,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经民盟江苏省委、中共常州大学党委协商,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史良法学院梁文永教授被聘为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首任院长。常州大学高度重视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建设工作,2020 56 日,中共常州大学党委决定在常州大学增设江苏财税政策研究院,作为常州大学处级建制的科研机构来建设。

    经中国法学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研究,常州大学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其他 5 家法学院校一并获批成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治研究方阵 6  家成员单位。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在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自主设置“财税法”二级学科。由此,常州大学成为全国第 4  家拥有财税法硕士点的高校。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常州大学财税法学科的社会服务工作成绩斐然,形成了系列标志性智库成果,扩大了常州大学的社会影响力。

    ——2018 12 1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我校财税法特聘教授刘剑文教授的贡献,向常州大学发出《感谢信》。

                         


    ——2018 6 1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我校财税法学者梁文永教授、杨大春研究员的贡献,向常州大学发出《感谢信》。

    ——2018 7 1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参阅件》总 202 期全文刊载我校财税法团队提交的智库成果《耕地占用税立法研究报告》。

                     


    ——2018 7 28 日,田开友教授的《政府性基金课征法治化研究》之部分研究成果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中予以采纳。

    ——2019 5 月,我校财税法团队中标江苏省发改委“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得以通过智库平台参与江苏省发改委“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工作。这是常州大学首次获得该领域的重大课题。

    ——2020 1 月,田开友教授等起草的一份有关推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被民盟江苏省委采纳,民盟江苏省委向常州大学发出《感谢函》。


    ——2018-2020 年,我校财税法学者累计 4 次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财税法领域的立法论证会议。(供稿:潘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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