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刘佐:中国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和展望

   发布时间: 2024-04-23    访问次数: 10

  423下午刘佐先生应邀来史良法学院于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55会议室开展以中国增值税制度的发展和展望”为题的讲座。我院财税法所田开友教授担任主持人,唐步龙教授、李俊英教授及我院部分研究生同学参与。


  刘佐,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自1988年起,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局长秘书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刘老师对中国税制有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曾参与许多税收法规和其他重要税收文件、涉税文件(文稿)的起草和修改;主持多项部级税收科研课题;发表多篇税收研究报告、论文和译文;出版多部税收专著;多项税收研究成果得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财政、税务部门领导肯定,获得部级一等奖,199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刘老师在讲座开始之时便说自己今天是来“讲故事”的,希望能给同学们以论文写作研究方面的启发。刘老师以中国增值税制度建立和发展的时代背景为开头,主要介绍了增值税的基本概念、起源和特点。谈到增值税因为有避免重复增税、利于专业化生产、方便出口退税等优点,被世界上很多国家所采用。在谈到不同国家对于增值税的不同称呼时,谈到日本语境下的消费税正是增值税,另有其他税发挥着类似中国消费税的作用,希望同学们不要产生误解。还谈到了海湾国家正考虑开征增值税以扩税源,给同学们介绍了新的研究方向。


刘老师接着重点介绍了我国增值税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以货物税和工商业税为主进行税制改革,合并成工商统一税,后再经改革,工商统一税等合并为工商税,但仍不适用于外资企业。刘老师谈到,在曾经的调研中发现大部分人对于何为“增值税”一无所知,后学术界发现增值税能够破解重复征税,值得借鉴。我国在开展了一些国内外调研工作后,从1979年10月开始在湖北省襄樊市进行增值税试点工作,主要针对机械行业。1980年,税务总局相继在上海、广西柳州等开展增值税扩大试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1981年,我国增值税收入为1600万元,1983年试点扩大之后,收入达到了20亿。另外,在增值税条例(草案)改革方面,刘老师介绍了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背景、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内容和增值税制度的完善等相关内容。刘老师紧跟时事热点,提到本周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关税法》草案,如若顺利通过,设想应该删除《海关法》中“关税”章节以求协调。

然后,刘老师介绍了国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面的历史,主要讲述了“营改增”的背景、“营改增”的过程和内容以及增值税制度的完善方面的内容。刘老师提到“营改增”简化了税制、减轻了税负,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早在1994年就有人提出一步到位进行“营改增”,但由于当时诸多因素限制显然不可能实现。上海是首个增值税改革试点地区,时间开始于2012年1月。刘老师提到,上海财政力量雄厚,且第三产业发达,占GDP比重的70%,并且上海的税务机构特殊,国地税系统协调较为容易,是试点的不二选择。上海试点顺利的同年,北京、广东、福建、浙江等相继开始成为试点地区,增值税改革有了积极效应。

刘老师另对对中国增值税制度建设进行了展望,谈及了增值税改革的时代背景、加快增值税立法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几方面。其中,现行法规得到了整合;税制方面得到了突破,纳税人方面要发挥增值税制度有关退税权的优势;管理权限方面,立法先行,国务院的决定权得到了集中;立法技术层面,“计税期间”新说法出现;文字方面也得到了改善,如“服务”和“劳务”同义不同词将得到解决。刘老师还提到了一些增值税方面可供研究的问题:考虑进一步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缩小小规模纳税人范围;税率方面,简并税率、征收率;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税收优惠应与时俱进,且税收优惠可能与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特性相悖,会破坏征收链条的完整性。


最后,到了师生互动环节。唐步龙老师率先交流,戏称给其他老师同学“开个头”,点燃了同学们交流的热情。同学们就电子发票普及、数字产品增值税、对赌协议涉税方面和税收优先权等问题与刘老师进行了热烈交流。田开友老师代表财税法所向刘老师表示了感谢,刘老师再次表示和同学老师们共同进步。讲座在掌声与欢笑中结束,刘老师和老师同学们进行了合影。(撰稿人/金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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