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根据《常州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常大〔2017〕229 号)和《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方案(试行)》的规定,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00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读书会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下午召开。此次读书会由 2020 级硕士生段雨君同学主持,全体 200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前四章为主题,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所长田开友教授、杨大春副教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报告会讨论以龚家琪同学对纳税主体权利救济思考为引,杨大春老师不仅进行了相应点评,还推荐了专业相关经典著作,分享了自己丰富的阅读经历,为学生提供了不可多得的阅读、写作经验。此外吴洁也对纳税人权利及保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朱丽珍、吴菲等同学对其观点提出疑问,大家就纳税人相关权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王敏婕、吴菲同学对地方税收立法权和收益权相关进行了探讨,韩屹分析了纳税人诉讼中的程序问题,陈开东、段雨君讨论了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的问题,朱丽珍对税收国家权力的界限发表了
为切实提升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根据《常州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常大〔2017〕229 号)和《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方案(试行)》的规定,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00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读书会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下午召开。此次读书会由 2020 级硕士生段雨君同学主持,全体 2000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前四章为主题,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所长田开友教授、杨大春副教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报告会讨论以龚家琪同学对纳税主体权利救济思考为引,杨大春老师不仅进行了相应点评,还推荐了专业相关经典著作,分享了自己丰富的阅读经历,为学生提供了不可多得的阅读、写作经验。此外吴洁也对纳税人权利及保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朱丽珍、吴菲等同学对其观点提出疑问,大家就纳税人相关权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王敏婕、吴菲同学对地方税收立法权和收益权相关进行了探讨,韩屹分析了纳税人诉讼中的程序问题,陈开东、段雨君讨论了税收法律关系和税收债务关系说的问题,朱丽珍对税收国家权力的界限发表了
2020年10月9日下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会长、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刘剑文教授莅临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史良法学院,且与财税法学科的教师进行了亲切座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曹义孙院长对刘剑文教授专程莅临史良法学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鼓励大家抓住难得的机会向刘剑文教授请教学术规划和学科发展建设,早日实现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学科所确立的“省内领军、国家领先、国际知名”之目标定位。财税法研究所所长田开友教授就财税法学科当前所取得的主要成效、现实问题以及发展建设设想逐一向刘剑文教授进行了汇报。刘剑文教授充分肯定了财税法学科在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同时也对现实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并提出了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此次座谈会还就新进教师的科研规划、硕士研究生培养、财税法教材建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者受益匪浅。本次座谈会由田开友教授主持,财税法学科梁文永教授、李俊英教授、唐步龙教授、杨大春副教授、孙博博士、张海飞博士等参加座谈会。
7月7日上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研究所召开线下汇报交流会议。会议由杨大春老师主持,田开友教授、梁文永教授、孙博老师以及2019级全体财税法研究生、2017级研究生陈正翼参加了此次汇报交流活动。汇报交流持续召开数个小时。《税法成案》课程的任课教师杨大春副教授首先对《税法成案》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向参会教师作了一个简要汇报。其次是2019级全体财税法研究生依次向参会老师汇报了课程作业。四位老师分别对同学们的课程作业做了详细的点评,并提出了仍需改进的建议。吴恺同学还对本学期的教学方法提出了建议。最后,老师们提议多召开此类交流会议,以此更好地促进研究生的学习进步。
因疫情影响,经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2020年全国学术年会暨第3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改在2020年12月于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一、会议主题: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财税法治创新1.突发紧急事件的财税法应对机制2.“税法总则”的可行性评估及基本思路3.反避税的国际合作与协调二、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9日(周六)全天、20日(周日)上午。12月18日(周五)下午开始报到。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2.年会论文的篇幅不限,但需提供1000字左右的摘要。3.年会论文请在2020年11月2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秘书处和会务组,接收邮箱:caishuifa2020@sina.com。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论文”。5.研究会理事和会员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