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成功开展第四次读书报告会

   发布时间: 2022-11-20    访问次数: 455

为切实提升我院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史良法学院2022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第次读书报告会于2022年1117日下午在立222召开。此次读书会由2022级硕士生宋欢瑜同学主持,全体 2022 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参与,学生以《税法基础理论》第章至第十二章为内容为研究对象,进行了热烈的学术交流。财税法研究所梁文永老师、张海飞老师担任此次读书会的与谈老师。

本次读书报告会以段安然同学基于“王训宇”案探讨第三人代缴税款问题拉开讨论序幕。尤广平同学对买卖合同中包税条款的效力认定及规范路径进行分析研究。杨春雨同学也结合案件,从主天琴公司诉天长市地税局、滁州市地税局税务行政复议纠纷案出发,对法律行为被撤销引起退税适用问题进行探究。随后,张诗雯同学对我国税法溯及力进行了探析研究。周莹同学则以“王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事再审案”为例,研究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虚开”的认定研问题究。金鑫怡同学基于金宝利公司破产案件的思考,展开了对破产程序中税收优先权法律问题的研究。李晓钧同学讨论的是我国企业重组税制中反避税。接着,是刘可同学针对丁海峰与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案进行剖析,讨论公司注销后的税款追征制度。而后邹熙辰同学紧跟时事,在双碳目标下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制度开展研究。最后是宋欢瑜同学研究的税收追征制度,也是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的争议焦点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给我国税收追征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报告会上梁文永老师对读书报告做出具体点评之前,对研究生学习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期冀,明确了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学习侧重点、学习课程方式、师生关系的不同。梁老师指出,研究生阶段学生相较于本科阶段,需要更强的独立思考发现问题的能力,课堂之外继续深入阅读的自学能力,以及在与导师沟通前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每位同学进行汇报之后,两位老师逐一对文章进行了点评,启发同学们发现问题所在、引导同学们解决问题、帮助同学们完善读书报告。梁老师针对读书报告题目提出三个具体建议:1.题目需聚焦问题,切忌题目范围过大把握不准;2.明确研究对象,善于研究对象产生问题;3.标题要准确,最好能体现文采从而具有吸引力。另外对于论文写作,梁老师也推荐同学们多读书,从每一次的读书会中学习相关规范和技巧逐步成长。而张老师针对读书报告也提出了三个具体建议:1.重视论文注释,统一脚注格式并且注意引用数量;2.注意文章结构用词,上下文格式统一;3.多看名家著作,学习模仿逐步提升个人学术水平。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两位老师都强调了同学们需要加强阅读,逐步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方能在毕业时给自己一份完美答卷。

  在两个半小时的读书报告会中,经过书籍专业知识和感想的交流,大家都受益良多,同学们对自己阅读的书籍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对自己感兴趣的方面也有了更多的了解。读书会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安静的读书场所,也为大家提供了彼此交流的机会,大家十分期待以后通过读书会的活动进行更多的交流。两位与谈老师也为各位同学提出了修改意见,解答了学术研究中的疑惑,在学习上为同学们纾困解难。本次读书报告会师生们以线下方式进行了友好交流,老师们提出的建议更是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感触良多,本次读书会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画上圆满的句号。宋欢瑜供稿)

  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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